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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生产药品备案

基本编码 00207204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00000MB0341032Y100207204400001
事项名称

境外生产药品备案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国家级/局(署、会)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第七十九条:“对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变更,按照其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风险和产生影响的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属于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其他变更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备案或者报告。”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100000MB0341032Y 实施编码 11100000MB0341032Y1002072044000
委托部门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1.备案部门应当自备案完成之日起5日内公示有关信息。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1. 备案部门应当自备案完成之日起5日内公示有关信息。

受理条件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服务对象 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周三、周五下午不对外受理)

咨询方式

(一)窗口咨询; (二)电话咨询 010-85242306 或010-88331793; (三)网上咨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网站http://www.cde.org.cn/ ,申请人之窗一般性技术问题咨询; (四)信函咨询 部门名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8号 邮政编码:100022 联系电话:010-68585566

咨询方式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监督投诉电话:010-88331866

监督投诉方式说明

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流程文字说明

1. 备案部门应当自备案完成之日起5日内公示有关信息。

流程图

流程图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来源渠道 材料形式 规范
境外生产备案表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详情
境外生产已上市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药变更申报资料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详情

样本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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