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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追溯码编码规则备案

基本编码 00207205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00000MB0341032Y100207205200001
事项名称

药品追溯码编码规则备案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国家级/局(署、会)

设定依据

《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应根据《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对其生产药品的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赋码,并做好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药品追溯码之间的关联。在赋码前,应向协同平台进行备案,服从协同平台统筹,保证药品追溯码的唯一性。”

权力来源

实施主体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100000MB0341032Y 实施编码 11100000MB0341032Y1002072052000
委托部门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受理条件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获得药品追溯码。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服务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

办理时间

全天

咨询方式

1.技术问题咨询:15810808803 2.业务问题咨询:010-88331902

咨询方式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监督投诉电话:010-88331866

监督投诉方式说明

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流程文字说明

第一步:获取药品追溯码 第二步:进行药品追溯码编码规则备案及相关信息填写 第三步:备案完成

流程图


暂无相关材料

样本图



如何进行药品追溯码编码规则备案?

答: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通过自建或使用第三方药品追溯系统取得药品追溯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责任人、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要求,通过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登录国家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完整备案药品标识码相关信息,完成药品标识码、商品条码、国家药品标识码、本位码、医保编码、YPID等多码关联。详见国家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药品追溯码编码规则备案操作手册”。

企业法人如何授权经办人进行追溯码编码规则备案工作?

答: 企业法人可授权本企业经办人开展追溯码编码规则备案。操作流程点击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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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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